近日,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省商务厅、财政厅发文公布了第二批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和公共海外仓名单,共32家。其中义乌7家。
目前,义乌共有3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8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其中,新增加的7家企业分别是: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园(义乌网商园 区)和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丰贸德国明斯特仓、丰贸埃及达米埃塔仓、雷鸟西班牙巴塞罗纳仓、国利柬埔寨金边仓、中外运阿联酋迪拜仓、意淘网意大 利米兰仓)。
此次发文,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明确,将继续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和公共海外仓进行政策支持,并将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绩效评价。同时,要求省 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和公共海外仓试点所在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求试点实施企业在试点期限内,对照建设标准开展试点工 作。
据悉,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的建设标准为:1.管理机构完善。配备足够的专职管理人员,行政、招商、财务、信息化、物业等管理机制要健全并采用 全信息化管理;2.基础设施健全。园区直接用于跨境电商企业的办公、仓储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跨境电商配套服务设施面积占比超过四分之一;3.服 务功能完备。具备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和仓储物流等功能,能为经营企业提供通关、仓储、配送、展示等多种公共服务;4.集聚效果明显。园区入驻企业达到30 家以上,其中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1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5家以上,园区跨境电子商务年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5.统计制度完善。 园区需建立完善的统计制度,园区内企业需全部纳入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体系,并按照统计要求上报统计数据。
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的建设标准为:1.实施企业经营情况良好,不得违反我国和所在国法律法规;2.熟悉了解目的国海关政策法规、税务法 务知识和各项要求,能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和目的国分拣、配送、退换货等服务;3.拥有完善的仓储管理系统,具有自主研发或第三方的中文版仓 储管理系统,可对海外仓的库存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4.具有从事海外仓储物流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仓储场所,建设的海外仓面积在2500平方米以上(其 中企业自有面积需超过二分之一)。拥有必要的资金、配套的服务设施链和一定的专业从业人员;5.企业能为20家以上省内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优惠的海外仓储、 配送等全流程服务(需有完善的合同、协议和服务清单)。并具有相应的法务、税务、虚拟办公室等配套增值服务。